欢迎光临!今天是 2019年12月5日 星期四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创行教育>>课程建设>>阅览文章
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指标

作者: admin | 发布时间: 2017-11-30 | 575次浏览

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验收内容 目标值 分值
核心 指标 普通话 普及率 县镇居民普通话普及率(高水平):可以顺畅交流,相当于三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80%
县镇居民普通话普及率(低水平):可以听懂普通话,但交流不够顺畅。 100%
农村居民普通话普及率(高水平):可以顺畅交流,相当于三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80%
农村居民普通话普及率(低水平):可以听懂普通话,但交流不够顺畅。 100%
中小学生能够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顺畅地进行沟通交流。 100%
基础 指标 普通话 达标率 县、乡两级公务员(50周岁以下)普通话达标率(三级甲等及以上)。 100%
中小学教师普通话达标率(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100%
县、乡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普通话达标率(三级甲等及以上)。 100%
乡镇、农村广播站广播员普通话达标率(二级乙等及以上)。 100%
保障 条件  100分 制度建设 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县级政府年度和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有推行普及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等;建立普通话推广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并有效落实;有公务员和公共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普通话培训计划并有效实施;推广普通话日常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下进行,条件保障适应工作需要。 10分
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日常管理,有计划、有总结,有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按照规定开设并上好写字课、书法课;制定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方案,各学科教学中都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语文课重视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有日常和定期的口语考核。 10分
工作机构 县级建立政府主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语言文字工作体制和机制;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10分
乡镇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语言文字日常工作。 5分
各级各类学校有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有校领导主管,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5分
环境建设 普通话是县级党政机关的基本工作语言(会议、公务活动等干部都说普通话)。 10分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公共服务行业用语用字规范,示范和窗口作用突出。 10分
普通话是学校的基本校园语言(工作、会议、教育教学活动等正式场合师生都自觉使用普通话)。 10分
长效机制 县级党委和政府把推广普通话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并切实落实;县、乡两级普法宣传中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内容,每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10分
县、乡两级广播电视、书刊报纸、书报栏等宣传平台日常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推普周期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0分
学校每年开展推普周活动,日常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对家长和社会发挥一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10分
说明:1.核心指标和基础指标的分值按照实际验收的普及率计算。2.“县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应调查16-60岁之间的青壮年非在校师生人群。3.保障条件得分要达到70分及以上。
友情链接